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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淄博公积金继承提取办理流程

2020/6/24 15:50:51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一、淄博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

  (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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