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社保网 >> 公积金 >> 公积金提取 >> 正文
社保搜索

舟山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条件有哪些?舟山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依据

2020/7/3 15:56:27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一、舟山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条件有哪些

  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申请提取的时限,须符合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要求。

  二、舟山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三、舟山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地点

  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港航国际大厦B座3楼)。

  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四、舟山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2] 下一页

    社保网声明:资讯来源于网络,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24小时排行
资讯导读

关于社保网 -版权声明 -诚聘英才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shebao.southmoney.com
社保网 ©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355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