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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公积金死亡提取机构是什么?舟山公积金死亡提取依据

2020/7/9 15:48:24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一、舟山公积金死亡提取机构

  办理机构: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舟山公积金死亡提取依据(节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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