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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许昌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流程

2020/7/13 16:05:51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一、许昌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四)出境定居的”。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3、《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二十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五)出国定居的”。

  二、许昌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流程

  1.申请:提取职工携带本指南规定的相应资料,至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服务大厅及各县(市、区)管理部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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