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社保网 >> 公积金 >> 公积金提取 >> 正文
社保搜索

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是什么?公积金的提取时效的规定

2020/8/24 15:53:12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范围要求“求同存异”,但基本上都会包括以下两类提取范围:

  1、本人提取公积金需满足的条件:

  ①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

  ②离休或退休;

  ③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④出境定居;

  ⑤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⑥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⑦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⑧缴存人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患有相关规定列举的大病,且家庭生活困难,医疗保险不足以支付治疗费用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⑨缴存人子女考取大专院校,因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无力缴纳学费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2、四种情况可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①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

  ②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③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④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

  二、公积金的提取时效的规定

  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效规定,可以分三种情况:

  1、可随时提取的情况

  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户口迁出本市及非本市户口职工调离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国或者出境定居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不受时间限制,可以随时提取。

  2、两年后提取的情况

  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辞退、自动辞职,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两年后提取。

  

[1] [2] 下一页

    社保网声明:资讯来源于网络,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24小时排行
资讯导读

关于社保网 -版权声明 -诚聘英才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shebao.southmoney.com
社保网 ©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355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