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需要什么材料?平顶山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办理的法律依据
一、平顶山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1、《复查申请书》一份(原件);(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方,需加盖单位公章。)
2、工伤职工身份证一份(复印件);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初评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或《劳动能力鉴定评定表》一份(复印件);
5、诊疗病历复印件一份;
6、提出复查申请时的日期已超过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的落款日期15日的,须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送达回证》原件一份;
7、用人单位提出复查申请的,除提供上述材料,还须另提供:(1)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平顶山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办理的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