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伤保险参保条件一览
2021-03-10 15:40
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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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伤保险参保条件一览 下文就随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受理条件
深圳市内注册成立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自注册成立或批复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及办理申报缴费登记。
(备注:本市自2015年7月起登记注册的所有企业或2016年6月起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单位,均在批准成立时通过“多证合一”系统同时办理了社保登记,此类单位只需办理缴费登记。除此以外的单位需要办理参保登记和申请缴费登记。)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
1. 经本市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2.经本市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机关事业单位;
3.经本市民政部门批准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
4. 经省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在本市经营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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