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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到四级工伤赔偿标准 附工伤处理程序

2021-03-30 11:36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深圳一到四级工伤赔偿标准 附工伤处理程序 下文就随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到四级工伤赔偿标准

  赔偿方案一:解除劳动关系

伤残级别 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 伤残津贴 护理费(需护理) 计算基数
一级工伤 42个月 90% x 120个月 60% x 120个月 本人工资
二级工伤 39个月 85% x 120个月 50% x 120个月
三级工伤 36个月 80% x 120个月 45% x 120个月
四级工伤 33个月 75% x 120个月 30% x 120个月  

  赔偿方案二:保留劳动关系

伤残级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 发放机构或单位
一级工伤 工资 x 27个月 工资 x 90%(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
二级工伤 工资 x 25个月 工资 x 85%(按月支付)
三级工伤 工资 x 23个月 工资 x 80%(按月支付)
四级工伤 工资 x 21个月 工资 x 75%(按月支付)

  工伤处理程序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所在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或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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