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评估的伤残等级很低怎么回事?公司的评估标准是什么的?

2024-01-22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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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工伤的有关事项工伤评估的伤残等级很低怎么回事?公司的评估标准是什么?具体如何办理的?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如何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申领是很多劳动者比较关心的话题。

  工伤赔偿标准,即依法为受伤职工及其亲属制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工伤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对劳动者来说,无论用人单位是否购买工伤保险,只要能够认定为工伤,均能享受工伤待遇。工伤待遇依据伤情程度而有所区别,部分项目的赔偿金额每年都在更新。

  为什么公司给我评估的伤残等级很低?

  在发生工伤后,多数职工希望与公司私了解决,但由于自身缺乏专业判断,有可能被公司的一些话术所忽悠。有的公司告知职工其伤势不重,评不上伤残等级。有的职工信以为真,有的职工抱有怀疑。对于有所怀疑的职工,公司会提出去司法鉴定所做伤残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此时,多数职工可能就已经信以为真了。但是,很多职工并不知道,工伤的伤残鉴定与公司所说的司法鉴定所的伤残鉴定并非一回事。两者对比如下:

鉴定名称 鉴定标准 适用范围 鉴定机构 申请方式
劳动能力等级鉴定(通俗称为工伤伤残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工伤、职业病导致的人身伤残 劳动能力鉴定委会 职工、用人单位、或者职工的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交通出事、医疗出事、故意伤害等非工伤事由导致的人身伤残 司法鉴定所 受害人单独或与责任人共同向司法鉴定所申请鉴定,或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从上图可以看出,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与人身损害鉴定差别很大。最大的差别在于两者使用不同的鉴定标准。一般来讲,相较于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标准,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更加苛刻,同等伤残程度,鉴定出的伤残等级更低。这也是为什么很多职工受伤后去司法鉴定所鉴定的伤残等级比去劳动能力鉴定委会鉴定的等级低的原因。举例说来,如果某职工受伤后进行了尿道修补术,按照工伤的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第5.8.2条,第60)项,伤残等级为八级;而按照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2.10.5条第6)项,伤残等级为十级。可以看出,同样的伤,人身损害的等级比工伤的伤残等级低了两级。鉴于上述两种鉴定的巨大差别,建议职工在处理自己的工伤事宜时,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对公司话术的甄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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