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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康复办理流程
流程图示
温馨提示:
1.工伤职工经社会保险部门组织劳动能力鉴定专业人家或者工伤康复专业人家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应当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提出康复治疗方案,报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后到签订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进行工伤康复。
2.工伤康复治疗的时间需要延长时,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业人家经评估后提出同意康复意见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再提出申请,报参保地经办机构批准后继续康复治疗。
3.工伤康复治疗未向经办机构备案产生的康复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