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的?具体详情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深圳工伤了怎么认定的?
认定条件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已参保(深圳市统筹区内);
2、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参保,生产经营所在地在深圳市统筹区内的;
3、建设施工企业按建设项目参保。
根据现行广东省工伤保险相关法规第十一条的法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法律、法规法定的其他情形。
认定材料
基础材料:
1、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受伤害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的,还需根据下述不同情况提供相应材料:
属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属受伤害职工的近亲属提出申请的,需提供近亲属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属授权代办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是律师的,还需提供律师证(原件及复印件)、律师事务所函(原件)。
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的,需提供工会组织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会组织介绍信(原件)。
2、《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其中,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在申请表中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