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伤员工受伤期间医疗终结期怎么确定?认定标准是什么?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相关第十六条法定:医疗终结期的确认由劳动能力鉴定委会按照我国和省的有关法定执行。
医疗终结期需要延长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会按照国和省的有关法定批准。
六级伤残工伤员工,伤残津贴能否正常享受?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相关法规第三十条法定: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