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标准是多少?因工伤提前退休人员伤残津贴是多少?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江西省2022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等定期待遇调整标准:
1、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伤残津贴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调整:
一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1元;二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42元;三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34元;四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6元。
调整后,一级伤残津贴低于3175元的、二级伤残津贴低于2999元的、三级伤残津贴低于2822元的、四级伤残津贴低于2646元的,分别按3175元、2999元、2822元、2646元计发。
2、被确定为需要生活护理的因工致残职工,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档次,其生活护理费标准统一调整到:
3588元、2871元、2153元。
3、因工死亡职工亲属已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
其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7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其中,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50元的基础上增加17元)。如工亡职工有多个供养亲属的,其增加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超过167元/月。
调整后的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低于1411元的、其他亲属低于1058元的、孤寡老人或者孤儿低于1411元的,分别按1411元、1058元、1411元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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