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社保网 >> 工伤保险 >> 工伤保险赔偿 >> 正文
社保搜索

工伤待遇按照工伤时上年度的数额进行赔偿吗?警察享受工伤什么待遇

2020/5/13 16:39:10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一、工伤待遇按照工伤时上年度的数额进行赔偿吗?

  应该是诉讼终结前的上一年度的数额进行赔偿,不是上年度的数额进行赔偿。从法律的公平公正、法律的宗旨看,如果是发生工伤时的上年度,那么数额低很多,不公平。所以应该是诉讼终结前的上一年度,这样也与人身损害赔偿条例规定的上一年度相统一,实现法律的统一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一年。职工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有可能进一步主张权利,因而该一年为诉讼时效期间。

  二、警察享受工伤什么待遇

  人民警察的工伤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标准享受相应的待遇。

  工伤赔偿标准: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1] [2] 下一页

    社保网声明:资讯来源于网络,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24小时排行
资讯导读

关于社保网 -版权声明 -诚聘英才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shebao.southmoney.com
社保网 © 版权所有 闽ICP备1801456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