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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调整生育津贴发放天数2020 5月起厦门生育津贴延长30天

社保网2020-06-26 19:14:58 举报

女生的福利来了!今年5月1日起《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正式实施

根据新《条例》,省医保局、省财政厅于5月11日印发《通知》(闽医保〔2020〕41号),调整生育津贴发放天数,并明确新政策的执行时间。5月18日,厦门市医保局与厦门市财政局联合转发了省级文件。

其中延长了生育津贴发放天数!较原先增加了30天!

这些情况都能享受!

5月1日零时后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保险待遇按新政执行。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时间标准为:

①顺产128天;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②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含异位妊娠)的15天;怀孕3个月及以上流产的42天;怀孕7个月及以上流产的98天。孕期妊娠月以28天即4周为1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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