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网2020-08-05 17:40:45 举报
从西安市医保局获悉,8月1日起,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员生育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由逐笔报销方式改为按每人1000元限额随生育住院费用一次性补贴方式,将进一步简化医保经办办事流程,方便参保职工产前门诊就医。
了解到,新政策从2020年8月1日起执行。新规执行后,生育女职工则不再需要保管和提交生育门诊产前检查报销材料,去做产前检查也不需要挂账,1000元产检限额补贴在办理出院时登记成功后,会和生育津贴一并发放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给职工个人。生育女职工8月1日前已经有部分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挂账的,8月1日后实行一次性差额补贴。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等不享受门诊产前检查费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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