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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徐州市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调整

社保网2020-09-03 18:00:48 举报

为全面落实营商环境“深化年”工作部署,优化公积金贷款流程和相关政策,我市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自9月1日起实施。

撤消在市区城东、城西营业部的徐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抵押面签柜台,由徐州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代为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从而减少客户往返。

贷款办理流程由“中心受理→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公司办理担保→不动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担保公司录入抵押信息→银行放款”调整为:

中心受理→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抵押→银行放款。

在县(市)、区增加建设银行徐州分行为公积金组合贷受理银行。

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新增济宁市。

另外,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助力职工圆梦安居,支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今年6月份,我市还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了调整。

徐州市区(含铜山区)职工单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50万元,职工双方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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