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网2020-09-04 17:11:39 举报
日前,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衡水市根据实际情况,积极落实政策并遵照执行。
衡水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2021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即将征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80元。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对持居住证的参保人,各级财政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具体征缴启动时间以各县市区文件为准,征缴工作截止时间暂定于2021年2月底。
落实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政策。《通知》要求,要巩固住院待遇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2020年底前,全面取消个人(家庭)账户,建立门诊统筹制度,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拓宽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扩大患者覆盖面,确保2020年底前符合“两病”认定条件患者全面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待遇。
巩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全面落实起付线降低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提高到60%。继续保持贫困人口倾斜政策,脱贫攻坚期内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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