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网2020-07-21 16:08:02 举报
一、天津公积金贷款办理有什么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 51267-2017)全文
二、天津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包括:
当前不存在逾期未还款项;
非还款日办理。
三、办理材料
申请人结婚证原件
申请人(配偶)身份证明
申请人(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四、办理地址
和平管理部:和平区大沽北路115号;
河东管理部:河东区新开路239号华馨公寓底商;
空港经办网点: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
河西管理部:河西区永安道2号青年创业广场一楼;
南开管理部:南开区二纬路58号翔宇大厦;
河北管理部:河北区平安街68号;
红桥管理部:红桥区芥园道10号增2号芥园公寓底商;
塘沽管理部:塘沽区新港二号路2-1259,远洋宾馆旁;
汉沽管理部:汉沽区新开中路88号;
大港管理部:大港区万欣街与石化路交口;
东丽管理部:东丽区跃丽路跃丽大厦1-11;
西青管理部:西青区西青道2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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