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网2020-06-23 16:07:16 举报
一、北京公积金继承提取办理有哪些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公众号1:southmoney
公众号2:nczf2016
公众号3:zaiyun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