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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伤待遇的标准有哪些?深圳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社保网2020-04-28 16:03:14 举报

深圳工伤待遇的标准有哪些?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

a、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本人工资;

b、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

a、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本人工资;

b、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2、要求: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

a、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本人工资;

b、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6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4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2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1个月本人工资;

c、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为25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5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4个月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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