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网2020-06-10 16:06:31 举报
四川省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在怀孕后、流产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前往附近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在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的女职工产在假满30天内的,由用人单位或者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在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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