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网2020-06-05 16:03:15 举报
一、许昌失业登记办理的地点
许昌市东城区(县)竹林路街道105号许昌市市民之家一楼综合窗口室(窗口)
二、许昌失业登记的办理材料
1、失业人员登记表
2、学校毕(结、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提供学校毕(结、肄)业证
3、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4、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人员,提供有效停业证明
5、无承包土地或承包土地被征用的,提供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6、复员退役军人,提供安置部门出具的手续或证件;随军家属提供随军手续
三、许昌失业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
第二十五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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