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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受理地点是什么?安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受理依据

社保网2020-07-13 16:12:52 举报

一、安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受理地点

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0号创新创业大厦9楼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安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受理依据节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二十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

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 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第二十四条: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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