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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标准是什么?吉林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社保网2020-07-31 15:49:08 举报

一、吉林省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标准

1.长春市失业保险费标准为每月755元。

2.吉林市、松原市区、延吉市、前郭县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608元/月;

3.四平、辽源、通化、白山、白城市区、长白山管委会、江源区、珲春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505元/月;

4.其他县(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480元/月。

二、吉林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三、吉林失业保险金领取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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