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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社保网2020-06-12 17:50:24 举报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新农合的报销范围为:参保人员在统筹期间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一般分为门诊补偿、住院补偿、大病补偿三个部分。

要注意的是,新农合也设立了起付标准和最高限额,在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支付,若是在同一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两次及以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

我们来看看最常用到的门诊补偿标准: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下面关于新农合住院补偿与大病补偿标准

住院补偿

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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