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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账户为中心建立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

2021-03-09 17:45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近期以来,专家们一直呼吁:尽快出台第三支柱的顶层设计,建立以个人账户为中心的第三支柱。

  目前,个税试点的第三大支柱是商业养老保险。2018年4月,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在上海、福建省(含厦门)和苏州工业园区正式启动。

  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是一种自费的商业保险。购买这类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可以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个人商业养老基金账户内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然后在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目前,作为第三支柱的商业养老保险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在养老保险体系中没有很重要的地位,规模也很小。

  有专家呼吁,尽快将银行理财产品和公共资金纳入第三支柱。所有这些理财产品都放在一个供账户持有人选择的平台上,建立了以个人账户为中心的第三支柱。税收优惠政策的主体是账户持有人,载体是账户,使账户持有人可以用一个账户购买所有符合条件的金融产品,提高第三支柱的便利性和可及性。

  为了更好地发展以个人账户为核心的第三支柱养老金制度,我们应该大力发展现金流稳定的固定收益和投资产品。同时,推进养老金与资产管理的衔接,构建从基础资产到证券投资工具,再到大类资产配置的三层结构。其中,非系统性风险可以通过投资工具多元化来化解,系统性风险可以通过大类资产配置来化解。

  此外,要提高税收溢价比例,加强合作,整合资源,使第三支柱成为实账养老。

  中国的养老金制度涉及到大量的老年人,制度建立得好,对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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