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苏州生育保险缴费日期及时限查询

2021-03-24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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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苏州生育保险缴费日期及时限查询 下面跟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缴费日期及时限

  缴费日期:生育保险费按月征收,用人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缴纳生育保险费,从下月起开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缴费时限:生育保险通常规定是缴费满一年,且生育时仍在缴费中,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

  缴费标准

  缴纳标准:职工工资总额的1%/月

  1.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参保职工个人不缴费。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公布的当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

  2.生育保险费与其他各项社会保险费合并结算,由社保经办机构或税务部门按月征收。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逾期未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

  1、用人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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