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生育津贴2021年新规定,长春生育津贴领取条件与流程2021(3)

2021-04-12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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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为保障职工生育期间获得经济补偿和基本医疗服务,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公平就业,国家设立了生育保险制度。在长春的很多准爸妈对长春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和长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长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十分关注。据悉,人社局就根据当地经济情况对长春生育保险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是针对生育休假、怀孕妊娠休假时间,其中正常生育津贴158天;难产增驾15天,多胞胎增加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长春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长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只需满足1.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2.分娩前连续正常缴纳社保满9个月;长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如下: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申报材料;4.受理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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