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生育津贴报销的标准
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个月除以365天(没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享受的生育津贴,以个体人员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本人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天)后,再乘以下列产假具体天数计发:
1、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98日;
2、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
3、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乘以14日;
4、难产增加15日;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
三、生育津贴有时间限制吗
生育津贴有时间限制。小孩出生后3个月内申报,须提交身份证,出生证和准生证的复印件,属难产的须提交有医院盖章并注明难产的出院证明。
《生育保险条例》规定的很清楚:第十条女职工同进符合下列情况时,享受生育保险;
连续工龄满一年以上;
结婚、生育符合《婚姻法》及有关法规规定。
第十一条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及标准。
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剩余部分留给企业,不足的由企业补齐。
分娩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和医疗费。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给每个生育女职工。其中产前检查费100元,正常接生费300元(难产、双胞胎接生费500元,剖腹产接生手术费800元)。超出上述标准的医疗费及药费,由单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