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源生育津贴新政策:2021年河源生育津贴怎么算、领取条件(2)

2021-07-14 14:36
举报

  四、关于公职人员生育津贴问题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河源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均规定,“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这一条款说明:一是公职人员享有生育津贴待遇;二是职工不能同时享受财政工资及生育津贴待遇;三是已拨付的生育津贴,仍需要退回生育基金。

  领取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
相关推荐
诚聘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