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淮北生育津贴报销标准政策新规定
生育保险根据国家的经济状况确定。建立生育保险的目的是确保工作妇女在生育状态下的身体健康,减轻其后代繁殖造成的经济困难,并确保继续劳动再生产。生育保险不仅指女性雇员生育手术,住院等费用的补偿,还包括设立社会期限基金,在规定的产假期间不能为女性雇员执行。获得工资收入补偿。《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生育保险费的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确定,可以根据费用进行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1%。总工资。
一,处理的依据
1.《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第3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统称处理机构)专门承担生育保险业务。第8条第1款:生育保险用于下列支出:(1)产妇津贴。第二十条用人单位,雇员本人或者其委托人应当在分娩后及时向职业介绍所申请生育津贴及相关医疗费用,终止妊娠,进行计划生育。
2.《关于调整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皖人社[2016]第5号)第1条:除享有3个月的产假津贴外,女性雇员可在下列情况之一增加生育津贴:(1)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和延长在60天的产假期间,将发放两个月的产假津贴; (2)将为剖宫产的医疗指征签发半月产假津贴; (3)对于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婴儿一个,额外发放半月生育津贴。
第二,该机构
淮北市医疗伤害与分娩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被保险女工在生育保险登记处登记。
四,申请条件
被保险女工在生育保险登记处登记。
五,申请材料
《新生儿出生证明》。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申请人将规定的材料应用于市医务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的窗口。
2.验收:市医疗工作和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将在亲自确认材料后收到材料;
3.审查和解决:市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将核实申请材料,并按规定结算相关费用。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