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生育保险报销程序(报销条件+报销材料)(2)

2021-07-20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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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四)是失业妇女的,提交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的失业证;

  (五)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六)受委托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本人或者其委托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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