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生育保险什么时候可以报销?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结算时间为每月的1日 — 20日
11月前生育、流产的,当年结算;11月1日以后生育、流产的,次年1季度前结算。机关、事业单位需持社会保障基金专用收据。
拓展知识:
报销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3、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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