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生育保险新标准2021-2022年 附2021西藏生育津贴领取标准及条件(2)

2022-02-01 09:30
举报

  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资金构成:

  (1)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2)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

  (3)生育保险费滞纳金;

  (4)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用人单位应当向统筹地(市)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登记、缴费申报手续,并每月按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不得减免。

  生育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

  三、西藏生育保险待遇 产假: 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女职工顺产生育享受120天的生育津贴(其中产前假15天)。有下列情形的,还可以增加享受生育津贴天数:

  1.难产的,增加15天;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天;

  3.第一胎为晚育的(晚育年龄按自治区人口计划生育法规的年龄标准执行),增加30天;

  注:同时符合前款两种以上情形的,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累计计算。

  生育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期限 1.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最长享受360天的生育津贴,其中:前180天,享受100%生育津贴,后180天,享受65%的生育津贴。实际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以单位批准的产假天数为准。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
相关推荐
诚聘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