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什么?生育津贴怎么领?(2)

2022-05-19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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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保险报销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女职工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和男职工的配偶生育时,用人单位已为其连续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生育保险待遇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如果未满12个月,但参加了成都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条件的,生小孩的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参照职工生育保险的法规,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不能申领生育津贴。

  报销流程

  1、女职工在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出院时可刷社保卡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

  2、女职工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由用人单位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一并办理)。

  3、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在网上进行申领。

  申领需同时符合:

  一是女职工在2021年12月1日后生育;

  二是已在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了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

  小贴士: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用于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等待遇,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的,其差额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补足。

  除了女职工自身参加生育保险有补贴外

  男职工配偶也可以领取生育补贴哦~

  男职工配偶生育补贴

  申领条件

  妻子未参加生育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已参加生育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连续不间断缴费不足12个月的,可申领男职工配偶生育补贴(含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

  享受前提

  一是生育时男方已连续不间断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二是已办理生育服务证。

  妻子按其他法规已报销了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但未达到成都市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支付标准总额的,差额部分可以补足。

  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

  按照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若男职工配偶按其他法规已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含产前检查费),但未达到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总额的,其差额部分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补足。

  注:1.夫妻双方均符合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条件的,由女方申请生育保险待遇,夫妻双方不重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未办理生育服务证的,不能享受产前检查费待遇。

  报销流程

  男职工配偶生育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由男职工用人单位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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