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三)属于计划内生育;(注意此条)
(四)在按法规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第一千零五十六条(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
符合本方案第一千零五十五条法规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按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法规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法规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一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综上所述,由此看来如果在生小孩之前没有办理好结婚证的话是不能办理这个生育报销的,因为报销生育保险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其实不单单只是这个生育方面的,很多国任何的社会保险如果需要报销的话都是需要符合有关法规的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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