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放天数
1、正常分娩按128天计发生育津贴;
2、难产的,增加15天,按143天计发生育津贴;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4、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按30天计发生育津贴;
5、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按45天计发生育津贴;
6、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按98天计发生育津贴。
7、男职工享受15天护理假津贴。
生育津贴查询
生育保险报销
生育津贴领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
沈阳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
工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