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什么?缴纳生育保险要多少年?(2)

2023-04-09 18:52
举报

  2、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人口计生部门法定的产假天数支付。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3、流产津贴按早期妊娠流产20天、中期妊娠流产42天的标准支付;

  4、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法定标准补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我国法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法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
相关推荐
诚聘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