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可以请的假是什么?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法规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法规“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2、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3、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4、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建议准妈咪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清楚,以免摆乌龙。
在当代的社会,涉及到生育假期的情况之下,那么便是需要严格的按照法律当中的法规来进行休假的,这也是用人单位必须要遵守的约定,目前我国的生育方案已经延长至98天。这是属于法律当中所作出的一种确切的法规,除此之外还享有哺乳假和保胎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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