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潜江生育保险报销最新标准(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2)

2024-02-19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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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潜江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生育医疗费用

  正常分娩产前检查费用补贴300元;正常生育的医疗费用补贴,顺产的补贴2100元,剖宫产的补贴3200元;流产和引产的医疗费用补贴,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补贴600元,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补贴800元;绝育手术费用补贴1000元。

  2、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发放基数: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平均月缴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

  正常生育顺产的,享受128天生育津贴;剖腹产的,享受143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财政供养人员的生育津贴与工资不能重复享受。

  潜江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市内就医

  参保职工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生育医疗费用在医疗机构直接进行补贴;生育津贴由经办机构通过系统获取信息进行报销。

  2、异地就医

  市外生育住院医疗费用补贴、生育津贴凭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出院记录或门诊提供诊断证明、住院发票或门诊发票、单位银行账号信息(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待遇享受人银行账号)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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