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待遇最新标准2024 生育津贴新变化2024年新规(附原文)

2024-03-13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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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津贴待遇最新标准

  01

  生育津贴新变化

  随着产假的延长,各省市生育津贴的申领条件与申领方式也有了变化:

  生育津贴申领条件有变

  随着三胎的开放,多地都在降低享受生育保险的连续参保门槛,缩短生育津贴领取的时间。

  广东省

  主要有两点变化:

  1、享受待遇不再受参保满一年期限制: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费的次月起,职工及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以享受对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2、延长生育津贴领取时间:在新规公布前,广东省对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费用的申领和报销的要求必须是在生育后1年内进行办理。但新规之后, 从生育第二天之后一直到3年之内,都可以进行生育津贴申请和生育费用的报销。

  福建省

  福州、漳州、三明的所有参保人员,分娩前未连续缴满12个月的生育保险(即便只连续参保1个月),也可以享受一半的生育津贴待遇。

  宁德、泉州地区的参保人员,只有新参保人员的生育保险连续缴纳不满12个月,才能享受正常职工50%的生育待遇。

  莆田、龙岩、南平和平潭的新参保人员,生育保险缴纳未连续满12个月,只能享受50%的生育医疗报销,没有生育津贴。

  福州和莆田分娩前12个月(含当月)生育保险有中断超过3个月以上,补缴后生娃,也可以享受一半的生育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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