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生育保险报销标准2024年最新新规(苏州职工医保+居民医保)(2)

2024-06-05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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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发基数:

  按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除以30计算。

  计发天数:

  女职工产假:顺产的,158天;难产、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20天;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30天;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42天;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98天。

  男职工护理假:计发天数15天。(配偶生育时,男职工用人单位已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职工计划生育休假: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21天;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7天;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21天;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2天;实行“皮埋”术的,3天;取“皮埋”的,2天。

  苏州居民医保生育报销新规最新

  1、产前检查

  符合产前检查待遇结付范围的费用,在1500元限额内,全额结付。

  2、生育分娩

  符合生育保险结付法规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三级医疗机构定额结算标准的50%比例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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