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生育保险报销最新标准2024 6月1日起生育报销标准有调整

2024-07-01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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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成都生育保险报销最新标准6月1日起生育报销标准有调整新社通小编带您了解成都生育保险报销的详情。

  2024成都生育报销标准有调整啦,参保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方案范围内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实行限额支付:顺产5000元;难产(含剖宫产)6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6月1日起生育报销标准有调整:

  一、优化调整城镇职工生育医疗待遇方案

  (一)产前检查费。

  定额补助标准为:生育1000元;

  怀孕满4个月(孕16周)以上终止妊娠700元;

  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300元。

  (二)生育医疗费。

  参保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方案范围内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实行限额支付:顺产5000元;难产(含剖宫产)6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参保女职工因终止妊娠发生的方案范围内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实行限额支付:

  怀孕满4个月(孕16周)以上终止妊娠2000元(施行剖宫术的增加1000元);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500元。

  终止妊娠有存活婴儿的,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按生育标准执行。生育或终止妊娠发生的方案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足限额支付标准的,其方案范围内医疗费用据实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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