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生育津贴新规2024年最新消息 德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多少?(2)

2024-07-10 15:43
举报

  (二)生育医疗费

  1、住院分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100%比例报销。分娩期间因生育引发疾病、合并妇产科疾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并入住院分娩费用报销。

  2、妊娠检查(实行限额结算方式):1200元。

  3、计划生育手术类(实行限额结算方式)

  小于12周妊娠住院流产的,600元;12-16周妊娠住院流引产的,1000元;

  大于16周妊娠住院引产的,1600元;早期妊娠门诊流产的,400元;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200元;门诊人工流产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500元;

  避孕药皮下埋植或取出术,250元;输卵管(输精管)绝育术,1200元;

  复通手术的,3000元。

  4、住院保胎类(实行限额结算方式)

  先兆流产保胎治疗,1000元;

  习惯性流产保胎治疗,1000元;

  先兆早产保胎治疗,1300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享受职工医保和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三、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按照我市职工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四、退休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退休后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及生育分娩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支付标准与在职人员相同。退休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以上就是德州生育津贴的全部内容,相信您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欢迎关注/下载新社通app解锁更多社保/五险一金专业资讯。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
相关推荐
诚聘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