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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育保险怎么报销?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方法及流程(2)

2020/5/25 15:21:58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二、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待遇标准

  ①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费。

  ②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参保满10个月不足12个月的,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0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③流(引)产津贴按早期妊娠流产20天、中期妊娠流(引)产42天的标准支付。

  ④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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