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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流产报销条件 生育保险流产报销标准(2)

2020-12-15 14:19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三、生育保险流产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流产报销假期天数

  ①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 晚育假增加15天;

  ④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报销标准

  ①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②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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