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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北京生育保险的报销期限

2021-01-08 17:56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生育保险报销是指生育保险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的补充行为: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每个城市的生育保险报销期限相关规定是不一样的,具体可咨询当地的社保局,或者查看当地的生育保险管理办法,重点了解生育保险待遇与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相关知识。

  案例: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期限

  1)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未婚职工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申报截止时限为次年1月20日;

  3)持外地生育服务证者,需到本市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换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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