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填写完表单,上传相关资料
九、完成资料上传后,选择一个医保分中心为您服务,其中“收取办理材料地址”与“大厅取件”应保持一致,广州市生育津贴申领业务实行全市通办,所有医保分中执行统一经办标准,选择任一分中心均不影响业务办理,也不需要到现场或者递送相关材料,直接确认提交就可以了。如有问题,您所选择的医保分中心将通过电话或短信与您联系。
十、收到业务流水号后,请等待医保中心处理,医保中心处理完成后,会短信、电话与您联系。
十一、受理成功或失败,您均会收到短信,样式如下:
材料上传有误:
每位参保人办理情况不同,所需补充材料略有不同,如需补材的,各医保分中心均会在短信中进行提示,请按短信回馈内容办理。
正式受理成功的:
办理生育津贴业务,如果经办人需要办理回执的,可以在病情结束后,凭短信与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至任一医保分中心打印。
因网络延迟,最终受理情况以医保经办部门短信通告为准,经办人可在收到短信通告后,按短信指引操作。如您已经收到短信告知成功受理,但网络查询仍为预审核或受理状态,请不用担心,广州市医保中心将在30日内按时拨付相关费用。
注意事项:对于适用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第三十六条之法定,参保人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停止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并未支付产假工资的情形,因属于生育津贴申领的特殊情形,需提供其他材料核实,暂不能网上申报,需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