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生育保险是不是合并在医疗保险里?(2025/05/19)

2025-05-19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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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后的生育险,仍保留其专项待遇属性,例如男职工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补贴仍可申领,但资金来源变为医保基金。

生育险和医疗险的合并情况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根据最新方案聚焦,生育险和医疗险已经合并,这一变革将如何影响参保人员的权益保险和服务体验,成为大众关注的热点话题。下面随新社通小编一起来了解具体内容。

乌鲁木齐生育险和医保合并了吗?

生育保险和医保已经合并。自2019年起,开始全面发展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的合并实施。这一调整旨在整合两项保险的管理资源,提高基金共济能力,降低管理运行成本,同时确保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合并背景与依据:

合并时间

自2019年起,确定发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普遍完成合并工作。

参保管理

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统一参保登记,无需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

基金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保基金,实行统一征缴、统一管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保基金中支付。

合并后的具体变化:

参保登记: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险,无需单独办理生育险参保手续。

基金征缴:

生育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险基金,统一征缴。用人单位按照两项保险的缴费费率之和确定新的职工基本医疗险缴费比例,个人不再单独缴纳生育险费。

待遇保险:

生育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保持不变,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险基金中支付。例如,产前检查费用、住院分娩费用等生育医疗费用,以及符合条件的生育津贴,均按照现行方案标准执行。

经办服务:

两项保险的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险经办机构负责,实现“一站式”服务。参保人员可通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无需单独申请报销。

合并后的待遇保险:

变更参保地前,先通过医疗保险服务平台APP或当地医疗保险部门网站查询新参保地的医疗保险方案。

变更成功后,原参保地的医疗保险卡将无法使用,需及时领取新参保地的医疗保险卡。

如有疑问,可拨打12333医疗保险服务热线咨询。

注意事项:

方案实施时间:各地合并实施的时间可能略有差异,具体以当地方案为准。

待遇享受条件:参保人员仍需满足生育险的待遇享受条件,如连续缴费满一定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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